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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八)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惩防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及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效能监察、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情况。
  四、 评议办法和步骤
  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办法,从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分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及重点单位要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务于7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
  2.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宣传月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重点参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突出重点,有具体指标,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并报上级评议办备案。要将公开承诺的内容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
  4.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投诉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要设立评议电子信箱,开展网上评议。
  (二)调查评议和整改反馈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认真开展普遍调查,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及时进行反馈。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评议办。
  2.认真组织听证对话会。采取集中组织和自行组织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除参加省、市评议部门集中组织的大型听证对话会外,市教育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和重点单位将于适当时间,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一次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各单位要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举办民主听证对话会,要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各单位要提前一周将听证对话会方案报市教育局评议办。
  3.参与千名群众代表评议教育政风行风活动。
  4.暗访抽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重点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内设处室及基层单位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度暗访不少于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教育系统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
  5.整改和反馈。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听证对话会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尽可能现场解答解决;需核实后解答解决的,要限期反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层次问题,要强化监督,健全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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