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中小学作息时间的通知
(并教办字〔2006〕2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济区社会局,太钢、西山教育处,市属学校(单位)、厂矿中学、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时段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调整中小学校作息时间(附后),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在学校教职员工中进行宣传,并做好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工作衔接,确保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各中小学校在执行新的作息时间过程中,要根据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状况、相临企(事)业单位等诸多因素,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安排好作息时间,确保中学生与小学生上下学时间错开,学生上下学与成人上下班时间错开。
三、各中小学校要从关爱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出发,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赢得广大学生家长的有力支持,形成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中小学生平安出行的浓厚氛围。
四、调整后的中小学作息时间从10月8日起执行。每年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8日至次年4月30日,夏季作息时间从5月8日至9月30日。
附件:中小学作息时间表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小学作息时间表
中学作息时间(冬季) 小学作息时间(冬季)
上午 7:40-8:10 早自习 30分钟 上午 8:00-8:40 第一节课 40分钟
8:10-8:20 课间休息 10分钟 8:40-8:50 课间休息 10分钟
8:20-9:05 第一节课 45分钟 8:50-9:30 第二节课 40分钟
9:05-9:15 课间休息 10分钟 9:30-10:00 课间操 30分钟
9:15-10:00 第二节课 45分钟 10:00-10:40 第三节课 40分钟
10:00-10:30 课间操 30分钟 10:40-10:50 课间休息 10分钟
10:30-11:15 第三节课 45分钟 10:50-11:30 第四节课 40分钟
11:15-11:25 课间休息 10分钟 11:30 放学
11:25-12:10 第四节课 45分钟
12:10 放学
下午 2:30-3:15 第一节课 45分钟 下午 2:30-3:10 第一节课 40分钟
3:15-3:25 课间休息 10分钟 3:10-3:20 课间休息 10分钟
3:25-4:10 第二节课 45分钟 3:20-4:00 第二节课 40分钟
4:10-4:20 课外活动 10分钟 4:00-4:40 课外活动 40分钟
4:20-5:05 第三节课 45分钟 4:40 放学
5:05-5:50 课外活动 45分钟
5:50 放学
夏季上午不变;下午推后30分钟 夏季上午不变,下午推后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