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保障机制,健全制度措施。按照中央、省、市加强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制建设和指导督促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职能科室的职责。要切实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全面制定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控的具体措施。大力推进“平安校园”技防工程的实施,力争年内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平安校园”技防工程,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3.细化岗位要求,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分解细化各项要求,健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确保“一岗双责”落到人头。同时要把保障安全的制度措施融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注重过程,狠抓细节,不断完善激励措施,把安全目标考核纳入单位和个人业绩考核和评优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努力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隐患。狠抓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危房、楼道、消防、食品卫生、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各类隐患排查,做到一所学校不漏、一处隐患不漏。发现的隐患要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跟进加强管理的措施。积极开展楼道安全、校园暴力、食品卫生安全、寄宿制学校安全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
5.不断改进学生安全教育的方式和方法。积极开展“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和“平安铁路示范段学校”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对学生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培养学生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行为能力。加强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日常宣传教育活动,创造浓郁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6.做好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年内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教育局将分期分批完成对各县(市、区)教育局管理人员和直属中小学、民办学校、厂矿中学校长和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任务。各县(市、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