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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教育局二00七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教育局二00七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并教政字〔2007〕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西山教育处,高新区、经济区社会局,市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
  现将《太原市教育局2007年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始终保持安全发展的良好态势,真正为广大中小学生撑起一片安全成长的蓝天。
  附:太原市教育局2007年安全工作要点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7年太原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现“建设服务全省、吸引全国、影响世界的新太原”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坚持从建设和谐太原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观念,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的目标,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稳步、深入地发展,确保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一、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安全工作责任意识
  1.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确保安全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强化事故防范重在管理的意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责任,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落实。要全面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今年在全市教育系统推行“一岗双责”制(即管业务的同时必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随事走,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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