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德育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要求,重点抓好班主任队伍、辅导员队伍和政教干部队伍的建设。围绕“拓宽知识层面、增强能力素质,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办学水平”的工作目标,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增强“三支”队伍做好实际工作的能力,组织好全市各级学校开展评选 “优秀政教干部”、“优秀辅导员”和“德育能手”活动。
3. 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利用校园文化资源,结合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等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以“迎奥运、爱我中华”为主题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读书、演讲、征文活动;进一步引深“八荣八耻”和廉洁教育活动;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一次全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经验交流会,全面推进中小学的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进一步加大省、市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透明度,激发中小学生积极进取,奋发上进的热情。
三、坚持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牵引,大力营造教育安全发展的新环境
4. 积极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小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究适应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他们处理好学习、成才、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他们健康成长的能力。抓好省德育示范校的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建好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观摩与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教师尊重学生,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强化教师保护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自觉意识,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三级” 预防体系(班级、学校、家庭)。
5. 树立安全重于泰山思想,抓好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晋综治委[2004]24号文件精神,依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全市“学校技防工程”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把创建综合治理模范校纳入到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之中。2007年分别创建20所市级“平安校园”和10所省级“平安校园”,并以此评选出“平安校长”。要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以交通、防火、防震、防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