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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乡镇撤并工作的通知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乡镇撤并工作的通知
(惠市委办〔2006〕7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惠州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要求,我市今年共撤并15个乡镇,其中惠城区撤销小金口、矮陂、大岚3个镇;惠东县撤销平山、黄埠、盐洲、港口、马山、新庵、增光、松坑8个镇;博罗县撤销横河、响水2个镇;龙门县撤销沙迳、路溪2个镇。同时,要同步理顺惠城区陈江镇、水口镇和惠阳区淡水镇、秋长镇的镇改办工作。为确保我市乡镇撤并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乡镇撤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各县(区)和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乡镇撤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县(区)党政办、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农业、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同时,要保证办公场地、专项工作经费、机构、人员、工作措施“五到位”,以确保乡镇撤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在乡镇撤并工作实施过程中,既要做到耐心细致,又要强调整体联动,时间不宜拖得太长,力争把社会震荡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防止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乡镇撤并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综合工程,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严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防范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把乡镇撤并工作做实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要强化政治思想工作。乡镇撤并工作事关当前和长远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了解、及时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好各类型会议,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减少干部群众不必要的思想波动,使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撤并乡镇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服从大局,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作风不散,积极做好乡镇撤并工作。
  (二)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对被撤销乡镇的人员分流要按照市人事部门制定的乡镇撤并后人员分流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处理好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解除被撤并乡镇干部职工的顾虑和担心。各新建镇(办事处)党委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通盘考虑干部职工的调配,做到一视同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配干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不搞亲疏远近、任人唯亲。在乡镇撤并期间,各镇(办事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一律暂停流动,不得突击调动和提拔使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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