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政法律法规:重点学习《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等。
3.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新《
义务教育法》、《
教育法》、《
教师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新制定、新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
(三)其他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
四、学习年度安排
(一)2007年重点学习内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新修订的《
义务教育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