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和督促落实,部门行政首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精心制定规划,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各执法部门要把本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对于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相应的责任。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部门要围绕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纲要》的要求,科学制定规划,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真正把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各部门每年年底前要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5、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要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素质适应工作要求的人员,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政府法制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附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祁永安 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富民 市政府秘书长
王 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维平 市纪检委副书记 市监察局局长
王 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王福文 市公安局局长
冯 旭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洪举 市经委主任
刘铁柱 市财政局局长
马国昌 市人事局局长
卓 航 市司法局局长
张成东 市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