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006年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都必须立卷归档。2007年起,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案卷评查的纠错力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五)建立高效便捷的防范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完善人民调解相关制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人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它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解决各类纠纷的新机制,把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市城区工作办、市郊区工作办配合)。
2、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充分发挥信访机构的作用,妥善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年底前,全市行政机关要对外公布信访投诉电话,逐步开通电子信箱,搭建政府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此项工作由市信访局牵头负责)。
3、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开展此项工作做出规划(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2006年前要建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落实备案工作机构和人员,各部门也要确定专兼职备案工作机构和人员,做好备案工作。对市政府发布和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布。逐步实行网上电子报审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络查询平台,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有关异议,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和处理(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推行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和网上公布行政复议决定,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制度、行政复议责令受理和处理制度、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大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力度。加快行政复议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按照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专门机构,核定办理行政复议工作专业人员,将行政复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单独列支。逐步实行行政复议人员的岗位补贴(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编办和各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