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预算制度,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违规的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财政部门要保障行政执法所需经费,坚决杜绝“以罚没养执法”和私设“小金库”的现象,确保行政机关权力和利益脱钩,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各种形式的返还。加快探索行政机构分配方式改革,规范公务员职务消费,逐步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负责)。
5、坚持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既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政府出资人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依法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转让管理新路子,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规范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市经委、市发改委配合)。
6、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将就业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通。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基金调节制度,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农村养老保险以家庭为主,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国家救助相结合,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济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7、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解决职能交叉问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和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对经济和社会实施管理的相关办法,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管理方式的作用。市政府探索建立集中行政审批制度,实行“一站式”审批。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行限时办结等制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8、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各级行政机关都应当依法公开信息,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完善规范政府网络工程建设,加快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