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发[2005]73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推进劳务输出产业化进程,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现就劳务输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中心,以加快劳务输出产业化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城乡一体、市场运作、立足本市、加强培训、适度转移的方针,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劳务组织,建立规模化、社会化的培训、输出体系,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在巩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工作原则,立足本市,面向国内外经济发达地区,实施有序输出,不断提升劳务输出的产业化水平。
二、政策措施
(一)建立劳务输出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充分利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登记,把现有及外出劳动力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能、培训与择业愿望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与全国劳务需求信息系统对接,形成覆盖城乡、高效快捷、服务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随时掌握输出人员的变化情况,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和劳务输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拓展劳务输出的领域和空间,有计划地在省内外选择建立一批适合我市城乡富余人员的劳务输出基地,不断提高有组织输出能力,确保输出人员的有序流动。
(二)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利用现有的再就业培训基地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有目标、有计划地设置适应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做好职业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新成长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劳务输出培训与基础教育衔接的培训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培训,走“先培训、后输出”的路子,提高劳务输出质量,打造我市劳动力输出品牌。
(三)建立劳动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为劳务输出人员提供求职登记、培训申请、证卡发放、组织输出“一站式”服务。培育一批有规模、有信誉的劳务派遣中介机构,集职业培训、介绍、管理、服务、维权等职能为一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