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和鼓励广大职工走技能成才之路。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科研攻关,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积极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产业部门)、行业组织和工会组织通过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同业交流活动,促进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技能、岗位成才风气的形成;通过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等措施,激发技能劳动者刻苦钻研技术技能的热情,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质量建设。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趋势,整合优质资源,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依托职业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建立一批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基地化培训。2007年底前,在全省建立以5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为骨干、以一批运转正常的市级培养基地为基础和若干个能够覆盖200个以上主要职业(工种)的培训点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形成“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格局,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训需求。以人才培养质量和培训业绩为重点,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正常的激励与退出机制。
(五)加快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当地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在省和有条件的省辖市各建设1个技能含量高、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形成公共实训鉴定服务网络,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继续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根据全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服务业和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特点,有重点地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重点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精湛技艺的技师、高级技师。
(二)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创新模式,改进方法,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总结推广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进行技能鉴定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行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技师评价方法,拓宽技师成长通道。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技能骨干,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突出的人员,可按规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在职业院校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引导职业院校积极推进以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教学改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技能训练;实施预备技师培养考核制度,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鼓励行业企业和地方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三)完善使用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引导和督促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情况,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的衔接。用人单位要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倾斜,不断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