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反洗钱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惠府办〔2006〕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反洗钱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三月八日
惠州市反洗钱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政策,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我市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我市反洗钱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惠州市反洗钱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市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分局(以下简称惠州银监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制局、邮政局,惠州海关,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市外管局)等25个部门为惠州市反洗钱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人民银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惠州市反洗钱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主席由市人民银行主管反洗钱工作的行政领导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指导全市反洗钱工作,研究制定惠州市反洗钱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反洗钱工作。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市政府办公室及市金融办:指导、协调我市全局性的反洗钱工作。
市人民银行:负责我市反洗钱工作的具体事务;指导我市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融行业反洗钱政策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有关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工作;汇总和跟踪分析我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的人民币、外币可疑资金交易信息,对有关洗钱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洗钱犯罪案件;对我市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予指导;指导协调我市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部署我市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
惠州银监分局:协助市人民银行研究制定我市银行业的反洗钱政策措施,检查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市人民银行研究制定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指引,协助市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反洗钱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