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1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嘉峪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附件:
嘉峪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食品(食物)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嘉峪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粮食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修订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报道。
市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