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章程(第三批)制定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2007年上半年,尚未将章程提交我局审核的学校(以下简称“各学校”)要把章程的制定和审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完成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章程制定和审核基本情况
章程是学校自主办学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校的重要抓手,同时是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做好章程的制定和审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章程的制定和审核工作,我局专门召开了动员会,举办了辅导讲座,印发了辅导资料。在此基础上,先后于2005年、2006年组织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和有关法律、教育专家,集中对两批共计117所直属学校的章程进行了审核。截至目前,章程已审学校数占学校总数的87%;至今仍未将章程上报我局审核的有18所,占学校总数的13%,拟在2007年上半年将这18所学校的章程全部审核完毕。
二、审核时间和要求
(一)审核时间
2007年8月15日--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