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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发[2006]6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
  2.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5)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利于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进一步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有利于推动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农业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 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二)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三、农业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第一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所有农户。具体范围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以及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等。
  四、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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