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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八)听取有关应急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综合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应急指挥中心的会务、文件、后勤和其它日常工作。
  (二)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管理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完善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负责确定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单位以及参加部门和单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负责对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各部门组建的专项应急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并负责其训练管理。
  (四)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启动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决心与建议。决定是否建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专家组。
  (五)贯彻执行市应急委员会的指示、命令,具体组织指挥各类单一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各专项预案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灾情、相关预案要求和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各部门、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灾害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实施属地管理,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局面。
  (三)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防止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秩序。
  (四)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拟写应急处置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应急指挥中心。
  (五)根据灾害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统发稿、专家评论或灾情公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向媒体和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
  (一)为嘉峪关市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制定,信息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灾害预防科学的最新发展趋势的跟踪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对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应急救灾方案制定、控制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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