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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紧迫性、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
  二、明确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任务,保证调查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一)调查目标。按照《通知》要求,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要充分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依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用3年时间全面查清全省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准确掌握各类土地数据;全面查清全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和完善我省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对全省土地利用状况和变化状况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满足各级政府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科学决策以及落实各项土地管理措施的需要。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省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省耕地、园地、林地和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全省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省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实现与国家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分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汇总等。
  (三)时间要求。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2007年上半年开展本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土地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制定以及试点、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工作,全面部署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各地组织开展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09年上半年,各省辖市对农村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和汇总。2009年下半年,完成省级成果的整理、汇总和更新,并以2009年10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成果。土地调查进程中形成的成果可随时用于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管理。
  从2010年开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省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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