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同心县万亩提灌农业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用电价格的批复
(宁价商发[2006]80号)
自治区电力公司:
为了加快宁夏中部干旱带农业扶贫开发建设进程,发展抗旱防灾农业和节水特色农业,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步伐。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今年在同心县下马关镇、韦州镇建设万亩节水提灌农业扶贫开发示范项目。其中扬水工程配置250KVA变压器1台,160KVA变压器3台,年用电量160万千瓦时,总扬程67米。项目涉及下马关镇红城水、下塬、赵家庙和韦州镇马庄子等行政村,发展提灌面积6371亩,滴灌面积3329亩。可使当地620户3366人受益。目前项目已运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确保节水提灌项目发挥效益,提高农业抗旱防灾能力,促进农业发展,该项目扬水工程电价从运行起按宁价商发[2006]77号文规定的多级扬水电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