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全州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7〕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进入春季以来,我州气温回升较快,火险指数增高,春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防火办公室制定的《2007年全州春季防火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2007年全州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州防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39号)精神,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要求,坚持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延边”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党政首脑机关;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歌舞厅、网吧、桑拿浴、按摩院、养老院、幼儿园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加工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林区周边与村屯结合部;“三合一”、“多合一”等综合性建筑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贯彻落实吉政办明电〔2007〕39号文件精神,是否按照《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规定落实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
(二)日常消防管理情况。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单位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情况;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及在岗在位情况;单位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演练情况。
(三)消防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占用情况;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