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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发[2005]19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商务局《嘉峪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嘉峪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嘉峪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商建字〔2005〕378号)精神,我市为甘肃省18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城市之一。为了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尽快改善我市三镇商业网点面貌,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网络,改善三镇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工作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城市连锁和超市向三镇延伸发展“农家店”;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
  工作目标:到2007年,按《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2005)的标准,重点将三镇现有的90余家商业网点改造成规范的农家店,新建若干家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
  二、实施步骤
  (一)试点企业同市商务局签订责任书,切实承担起职责,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1.在三镇设立规模适中的配送中心,为三镇消费者及经营者提供直销服务。
  2.在自愿的前提下,吸纳三镇有积极性的经营户运用特许经营、销售代理等方式加盟,输出本企业的管理、经营方法,把加盟的商业网点改造成标准的连锁农家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售后服务。
  3.试点企业对加盟的商业网点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申报验收、统一申请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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