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州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州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7〕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方便残疾人生活、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满足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品位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于提高人的基本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关爱救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详细规划和具体措施,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及社会特殊群体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和信息交流。
  二、纳入规划,严格审批。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和工作的场所,都要实施无障碍设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要从源头上抓好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审批,落实责任,指定业务部门或人员专职负责。在规划无障碍设施项目时,要充分听取残联的意见,发挥其参与和监督的作用。要切实发挥州及县(市)无障碍设施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把关,对缺乏无障碍设计或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项目不予审批,对已经审批的项目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推动和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各级残联和建设部门要根据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的需求,按照《城市道路和建设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已建项目进行无障碍改造,协调和督促被改造单位顾全大局,并给予支持配合。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将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纳入职责范围,禁止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切实保证无障碍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以人为本,树立典范。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聋哑人的特殊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推出手语电视节目,尤其要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聋人节等残疾人重大节日的电视宣传报道中加配手语或字幕。延吉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投入,率先发展,积极争取纳入“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行列,发挥典型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影响和带动其它县(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