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特别要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为群众、企业、基层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编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审批。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办
21.认真办好“12345”市长热线和政风行风热线,利用多种渠道,畅通民情通道,实现政民互动,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群众有所需、政府有所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22.更加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切实加大社会事业投入,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用爱民、亲民、为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3.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支持市政协履行职能,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亲自过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分期解决的统筹安排,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所有建议、提案必须在2007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办结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责任单位:各承办单位
24.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全程督查,每个月主管市长或秘书长开一次协调会,每两个月市政府常务会听一次汇报,每一季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一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5.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实施过程管理,跟踪问效,严格兑现奖惩,激发县区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
26.各县区要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和紧迫感,发挥自身优势,壮大支柱产业,培育特色经济,积极争先晋位,争创全省强县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建立市、县区领导联系乡镇机制,促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强乡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8.对各县区的经济发展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特别是对一些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一个季度排名一次,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一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29.全面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县区、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坚决革除束缚发展的一切条条框框,大胆地想、大胆地试、大胆地干。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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