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7〕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当前,我州流行性出血热疫情呈持续上升趋势,发病率居高不下,发病率仍占全省首位,尤其是安图、敦化发病率排在全省前5位,其他县(市)发病率均排在全省15位,形势极其严峻。为切实做好出血热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州出血热疫情的高发态势,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清除隐患。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切实把发病率降下来,全面完成年内发病率降低30%的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注重预防。各县(市)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在城乡开展全民性大规模的统一灭鼠活动,有效减少鼠害密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鼠密度、疫源地和人间疫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有效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县(市)要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的传染病诊断复核能力,加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临床诊断、鉴别诊断、疫情报告等专业水平,有效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杜绝盲目报告疫情,并对其虚报、乱报疫情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应规定追究责任。
四、接种疫苗,重点防范。各县(市)要有针对性地对已发生疫情的重点乡(镇)、街道、村屯及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开展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16岁至60岁)。发病率较高的县(市)必须完成今年已下达的疫苗接种指标,确保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疫苗接种覆盖率达到70%,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
五、扩大宣传,有效预防。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大流行性出血热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出血热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流行性出血热的危害和防病知识,有效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州人民政府将责成卫生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流行性的出血热综合防治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州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