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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惠州市滨江公园法制文化广场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惠州市滨江公园法制文化广场活动方案》的通知
(惠市委办〔2006〕26号)


市直和驻惠各有关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惠州市滨江公园法制文化广场活动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

  惠州市滨江公园法制文化广场活动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为更加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推动普法工作的新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市将在下埔滨江公园开展宣传各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法制文化广场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增强广大公民法制观念,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扎实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基础,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法治社会、和谐惠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活动安排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是滨江公园法制文化广场活动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活动,法制文化广场活动的具体工作由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协办单位协助主办单位共同组织开展活动。
  (一)活动时间和单位:(见附件)
  (二)活动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滨江公园
  (三)宣传形式:各参与活动单位在结合单位实际的基础上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如:举行法律咨询活动、举行法制图片展、派发宣传资料等,有条件的还可举行一些如法制谜语竞猜活动、专题法制文艺晚会、专题法制讲座等等。
  三、 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各专业法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文化广场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人、财、物落实到位,认真宣传本部门法律法规知识,使法制文化广场活动成为展示本单位本部门良好形象、良好作风、良好工作实绩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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