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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市场农副产品残留农药检测议案延长办理期限方案的决议

  一、工作目标
  我市农副产品残留农药检测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市、县(区)、镇三级农药残留检验检测网络;全市蔬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降至8%以下;“瘦肉精”平均检出率降至5%以下;全市规模化农产品基地及其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要求。
  (一)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保障机制。
  1. 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98号)要求,2006年底前完成农产品质检大楼的装修改造,完善实验室的建设,力争2006年底前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07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
  2. 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争取在2008年底前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09年底前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
  3. 各乡镇(办事处)及大型蔬菜基地尽快建立农副产品质检站。2007年12月底前,各中心镇建成镇级农药残留监测站;2008年底前,全市一半以上的乡镇(含商场、超市、生产基地)完成农残质检站(室)建设并开展检测业务;2010年底前,全市各乡镇(含商场、超市、生产基地)建成农残质检站(室)并正常开展检测业务。
  4. 建立农产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和农产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政府监管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适度发展有机食品。
  在原有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加快制定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推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实施标准化。同时,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通过以点带面,解决技术推广难题,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适度发展有机食品。实施农业名牌带动战略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健全市、县(区)、镇三级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安全信息平台。
  2006年底前,力争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市、县(区)检测信息网络联网;2010年底前,力争实现市、县(区)、镇三级农产品质检信息联网。建立农产品安全信息平台,完善信息收集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农产品信息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有效传递。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率。
  (四)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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