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双百市场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
(嘉政发[2006]22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商务局《嘉峪关市“双百市场工程”实施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嘉峪关市“双百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嘉峪关市“双百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商务部从2006年起出台扶持政策在全国实施“双百市场工程”,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精神,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甘商建字[2006]107号)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现制定嘉峪关市“双百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建设,培育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构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拓宽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大力宣传和贯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推动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规范和升级。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培育4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2006年培育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迎宾路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绿化市场);2007年培育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宏丰农产品集散交易市场);2008年培育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东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宏丰公司进入全国百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石建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吉明 市商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