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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晋祠古唐路商业街改造建设项目贷款偿还承诺的函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晋祠古唐路商业街改造建设项目贷款偿还承诺的函
(并发改投字[2007]206号)
农业银行太原市城南支行:
为加快晋祠古唐路商业街改造项目建设,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经研究,同意晋祠博物馆向你行承贷人民币伍仟万元,用于晋祠古唐路商业街改造项目。贷款期限叁年,贷款利息按银行结息要求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市财力基建资金偿还,由市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按承诺归还上述晋祠博物馆贷款。本承诺在上述贷款本金和利息未全部归还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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