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该项改革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各项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承担相应的改革任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政策规定,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学校经费管理等各项制度,管好用好各项义务教育经费。具体内容包括:将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学校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乡镇也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好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相应职责。加大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防止发生经费投入上的“挤出效应”,确保中央、省、市同步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
(三)加快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完善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进农村办学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秩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实施到位。市财政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要向市人代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合同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督政、督学的职能。要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全面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各新闻媒体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