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确定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加强对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即将出台的《
公务员法》配套文件的规定,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确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根据《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数比例、规范的名称设置非领导职务,对配备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备案,不得超比例超限额配备。
(四)严格审批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按照规定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确定参照管理的单位的范围。对于
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列入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紧扣“法律、法规授权”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规定,进行清理,重新界定,重新审批。
(五)做好
公务员法单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全面实行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对照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对现行法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六)积极推进公务员管理体制和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实施
公务员法的有利时机,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要求,突出抓好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和以弘扬“公务员精神”为核心的作风建设。坚持 “凡进必考”,完善分级分类的四级统考制度,逐步加大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比例。认真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务员交流和锻炼机制。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和加强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广大公务员放眼全局、把握全局、服从全局、服务全局的意识和本领。使全市公务员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以改革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工作为重点,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认真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积极稳妥的做好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