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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嘉峪关暨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范围
  嘉峪关市所辖行政区域。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全市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新机制,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合力。
  1、建立嘉峪关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全市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交通安全信息,宣布重大事故倒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初步构架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同时,各成员单位确定1~2名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
  2、落实“四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责任制。三镇、五街道要有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全市形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上下联动的防控网络。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
  3、2006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将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政绩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综治办、市安监局)
  4、强化三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2006年5月,各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峪泉镇、新城镇、文殊镇政府)
  5、成立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家组,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建议,制定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
  (二)加强城市交通规划,依法推进城市交通可持续、高水平发展。
  1、2006年,委托有关院校和专家着手编制《嘉峪关市交通综合规划》及《嘉峪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嘉峪关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嘉峪关市交通安全规划》、《嘉峪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2、按照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5年版)要求, 2006年完成我市交通影响评价专家组的组建。(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三)参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推荐新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种类》,规范、完善我市现有交通标志标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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