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范围
嘉峪关市所辖行政区域。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全市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新机制,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合力。
1、建立嘉峪关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全市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交通安全信息,宣布重大事故倒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初步构架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同时,各成员单位确定1~2名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
2、落实“四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责任制。三镇、五街道要有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全市形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上下联动的防控网络。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
3、2006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将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政绩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综治办、市安监局)
4、强化三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2006年5月,各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峪泉镇、新城镇、文殊镇政府)
5、成立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家组,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建议,制定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
(二)加强城市交通规划,依法推进城市交通可持续、高水平发展。
1、2006年,委托有关院校和专家着手编制《嘉峪关市交通综合规划》及《嘉峪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嘉峪关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嘉峪关市交通安全规划》、《嘉峪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2、按照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5年版)要求, 2006年完成我市交通影响评价专家组的组建。(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三)参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推荐新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种类》,规范、完善我市现有交通标志标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