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灭火作战组: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任组长,消防支队司令部和参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了解掌握消防救援力量状况,部署各消防救援力量的任务,指挥带领参战部队、人员执行指挥部下达的作战命令,完成具体作战任务,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命、保护财产,消除险情。
(2)后勤保障组: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处长任组长,消防支队后勤处和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了解掌握救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救援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根据作战需要,负责灭火救援所需物资保的障和现场的救护保障。
(3)通信组: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任组长,消防支队司令部和通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保障应急工作通信畅通,确保指挥的及时、顺畅。
(4)宣传报道组: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及时了解灾情动态,以照像、摄像、录音、文字记载等方式收集现场灭火情况的资料,确定宣传口径,及时准确地进行新闻报道。
(5)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处置专家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任组长,消防支队防火处、安监局、酒钢(集团)公司有关专家为成员。负责了解火灾现场毒气和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数量及毒源情况,及时、科学、准确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可靠的对策和相关数据。
(6)现场警戒组:市公安治安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交警、武警及驻嘉部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根据火场情况和燃烧物的性质确定现场警戒范围,进行火场警戒、交通管制、保护现场、维护秩序。
(7)医疗救护组:嘉峪关市卫生局副局长任组长,嘉峪关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和酒钢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积极营救急待救护的人员,尽力消除险情或控制事态发展,保证救援任务的完成。
(8)火情侦察组:市公安消防支队战训参谋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处置原则
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协作区域各参战救援力量,依据预案,按“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原则,充分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快速、有序地处置现场,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五、参战力量主要职责及任务
(一)主要作战力量
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官兵50人,消防车6台,指挥车1台)、酒钢(集团)公司消防大队(消防干警34人;消防车5台)和嘉峪关机场公司消防队(消防干警5人;消防车1台)接到重特大火灾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火灾,积极抢救人命,保护和疏散物资,严防火灾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处置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