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嘉峪关市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1、人员组成:
  总 指 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嘉峪关供电公司、酒钢(集团)公司、中核四0四厂、嘉峪关火车站、嘉峪关机场公司、市公安局消防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
  2、主要职责:
  (1)制定总体决策和灭火救援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2)组织灭火救援指挥部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通信畅通。
  (3)组织人员填写《火灾救援现场记录表》,记录总指挥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上级首长指示内容及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记录、拍摄火灾现场、灭火救援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资等情况。
  (4)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决定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5)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构)筑物。
  (6)根据紧急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协助。
  (7)组织供应灭火所需器材工具、消防车燃料、饮食、衣物和医疗救护等物资。
  (8)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9)向省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二)设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分管消防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
  (1)汇总、核查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
  (3)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工作的落实。
  (4)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5)承办指挥部的其它工作。
  (三)各组职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