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国外贷款管理委员会章程》、《嘉峪关市利用国外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68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财政局《
嘉峪关市国外贷款管理委员会章程》和《
嘉峪关市利用国外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外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嘉峪关市国外贷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外贷委)在市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国外贷款是指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及国外投资银行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
第四条 我市利用国外贷款管理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合作、高效运作、统一对外”。
第五条 我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坚持“一要大胆利用、积极争取,二要稳妥慎重、防范风险”的方针,既要考虑我市经济长远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又要考虑外债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防止因选项不准或国外贷款规模过大形成财政风险。要以效益为中心,科学论证,严把立项关。切实落实配套资金,搞好债务和财务风险评估。实行项目法人承债制,落实还债责任。
第六条 市外贷委的工作重点是: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抢抓机遇,指导全市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国外贷款,进一步扩大利用国外贷款特别是国外优惠贷款的规模,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国外贷款的宏观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和担保行为。协调各方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的“权、责、利”与“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外债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绩效,防范外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