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按照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搞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逐步形成以郑州为中心,以洛阳、开封、新乡等地高校为支撑,其他市和行业高校合理布局的高等学校区域分布。新增高等院校重点向省辖市倾斜,鼓励省辖市举办本科院校。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积极支持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专科学校组建升格为本科院校,努力扩大本科、研究生教育规模,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郑州大学、河南大学要稳定本科教育规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其他骨干本科院校要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逐步压缩专科层次教育。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加大学科专业调整力度,重视发展农业、资源、能源、环境和师范类学科专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专业,加快发展与我省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应用型和服务型学科专业,积极推进应用类和新兴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建设。有计划地改造传统学科专业。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积极发展现代远程高等教育。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造和提升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形成普通与成人、学历与非学历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22.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切实提高教育质量。高等学校要合理调整和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学投入。启动实施“本科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化教学管理,改进教风学风,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和保障机制,强化评估的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授上基础课的制度。
23.加快“三重”建设步伐,提升高校整体水平和影响力。继续实施高层次突破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重点院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创建2-3所在全国有特色、有影响的知名高校和10个左右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建设全国一流大学。加大对郑州大学“211工程”“十一五”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按照“211工程”标准加大对河南大学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筹建研究生院的支持力度,建立若干个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加快提高其综合实力,提升其在全国的综合影响。选择一批骨干高等学校,以学科建设为载体,重点扶持,使其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并使其中的若干所逐步进入国内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继续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程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24.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围绕我省创新体系建设目标,加强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实施“人才强校”工程,整合资源,扩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规模,五年内支持200名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启动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五年内支持15个科技创新团队。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项目,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设立“优秀专利奖励基金”,五年奖励200项优秀专利。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学科技园的孵化功能及其支撑、服务体系。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指导方针,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增强高校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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