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州级经济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07]26号)
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吉政发〔2006〕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使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州级经济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工作职责
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审议全州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改革指导意见;审议有关部门拟出台的重大专项改革意见或实施方案,确定重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范围;定期听取经济体制改革情况汇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重大改革建议;研究涉及改革的其他重大事项;督办有关改革政策的落实,检查评估改革效果。
二、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召 集 人:高 勇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第二召集人:刘 怀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
成 员:宋 杨 州发改委副主任
李中庆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革新 州教育局副局长
李东浩 州科技局副局长
彭树林 州民政局副局长
曹臻愿 州商务局副局长
王 伟 州财政局副局长
武培旭 州人事局副局长
汤克明 州编办常务副主任
张东林 州国资委副主任
姜力峰 州经委副主任
孙嘉成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金钟官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宝明 州农委副主任
申 勇 州水利局副局长
林慧英 州文化局副局长
陈 彪 州卫生局副局长
王长玲 州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金贵显 州粮食局副局长
谭秀琦 州交通局副局长
李学峰 州牧业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