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项奖:各项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若2人或2人以上名次并列,则取消后边相应名次,得分平均分配;设破纪录奖。
2.团体奖:团体总分每组录取前8名;男、女总分各组取前8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按男、女各项得分之和,男、女总分按男、女得分之和分别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或两队以上得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若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各项目获得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奖,获得奖励名次者颁发证书。
4.大会按参赛单位的5:1评选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另发),设优秀教练员奖8名,设优秀组织奖6名,由大会审核表彰。
5.由各省辖市组成的联队,单项奖在所报甲、乙组中获得;团体奖项单独设立。
十、报名、报到时间
1.请各单位于2007年9月11-15日将加盖学校公章及医务章的报名表、运动员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和省教育厅招生审批表复印件,报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财经学校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北路3号。
联系人:田长聚 电 话:0371-63875159
手 机:13607682163 传 真:0371-63846250
2.各代表团参赛项目报名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参加评选精神文明奖的资格。
3.运动员报到时间: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于10月21日到指定地点报到。
4.裁判员报到时间:各单位所报裁判员于10月19日上午到指定地点报到。外聘裁判员于10月21日上午到指定地点报到。
5.各代表团团旗: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两面(一面入场式用,一面布置赛场用),规格:2×3米,颜色自定,代表团团旗除表明参加单位的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要求服装统一。
6.号码布由大会统一提供,要求运动员前、后佩带。
十一、食宿、交通、医疗费用
1.各代表团团长、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医疗费等(约每人每天100元),均由各单位自理。
2.外聘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费(约每人每天100元),由大会支付。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