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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教职成〔2007〕387号)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田径运动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 10月22~25号在郑州举办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届时参加。

  各单位在组队训练和参加本届运动会过程中,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演出活动安全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精神(见附件1),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对所有参赛人员进行体检,并注意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训练和比赛顺利进行。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演出活动安全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全省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的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参赛(演)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各项学生文体活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赛(演)前的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明确组织机构
  举办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要高度重视参赛(演)人员的各项安全工作。在活动组织管理中,必须设立安全保卫机构,专门负责各项涉及人员安全的防范工作。
  2、实行举办活动报告制度
  举办活动的承办单位须于活动开幕的10天前,将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比赛(演)场馆、食宿住地等详细情况,分别报告当地公安、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取得他们支持,加强交通疏导,加强赛(演)场、住地的治安管理,履行防火检查和饮食卫生监督以及传染疾病的防控。
  3、活动场馆的安全检查
  举办活动的承办单位要确保比赛、演出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活动举办前,必须针对活动场、馆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明显标示,电器、电线、照明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座椅、看台是否牢固,演出器材、运动器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确保赛(演)活动顺利进行。赛(演)期间,须有专人专项负责全程监督,医护人员全程值班,救护车辆全程待命。
  4、住地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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