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和特大通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
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应急通信保障的经费落实(通信网内事故除外)。
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市交通局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装备迅速到达目的地提供交通和运输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管理机构,组建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及应急机动通信部门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负责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第三章 预测预报
第六条 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应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有关部门要对应急保障的重点网络、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监测,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预警信息预测预报机制,并加强重点监管。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家通信网络安全规划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网络自愈与抗毁能力。加强重点保障目标的应急预防和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不断完善网内(电信网内部)网外(电信网外部)两类预警信息的预测预报途径,与当地政府建立有效的日常沟通渠道,随时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突发通信安全事件的报告程序,按照《嘉峪关市应急通信速报制度》(见附页)执行。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七条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所有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并处待命状态。
第八条 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九条 应急通信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Ⅰ级(特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包括我省在内的多市(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省 (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