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通信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84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通信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嘉峪关市通信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二00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嘉峪关市通信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通信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通信事故、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和国家重要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条 当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通信网络中断或通信严重受阻时,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嘉峪关市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应急通信保障与通信恢复工作。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和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电信运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电信局,主要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电信运营企业落实应急通信建设规划,制定应急通信保障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