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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原市第一批县乡公路开行贷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原市第一批县乡公路开行贷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并发改工字[2007]153号)


小店区、清徐县发改局: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县乡公路开行贷款项目目标和任务,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将2007年第一批县乡公路开行贷款项目可研批复如下:第一批项目共新改建公路12条,总投资10733万元,总里程93.93公里,分别由小店区交通局、清徐县交通局承建。其中:小店区新改建公路4条,29.33公里,投资4450万元,开行贷款1162万元,市配套资金581万元,自筹2707万元;清徐县改建公路8条,64.6公里,投资6283万元,开行贷款2400万元,市配套资金1200万元,自筹2683万元(详见附表)。请接文后,抓紧落实项目的各项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附:太原市2007年第一批县乡公路开行贷款项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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