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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三、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气象系统统一部署,加强气象观测、天气雷达、雷电定位及自动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城市特点,自动气象站网布点密度按照城区5~10公里、近远郊县区10~20公里的规划要求,在城区重要路段、重要位置、主要乡镇、粮食主产区、果蔬种植区、天然生态林区、高速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重灾区、汾河流域和水库等处建设116个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以适应各功能区经济发展对气象资源的需求,构建多功能区域气象观测网,提高对区域突发性、灾害性天气、城市环境气象和生态与农业气象的监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天气雷达资料,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气象部门要加强与水务、农业、林业、国土、环保、地震等部门的协作,实现观测数据资源共享。
  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加强精细化预报预测体系建设,重点强化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建设,加快我市气象预报精细化进程;加强天气、气候、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预报预测技术的研究开发,做好灾害性、突发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预警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农业气象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抗灾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建立稳定增长的增雨防雹经费保障机制。依托“太原市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和防雹减灾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以作业条件预报、作业指挥、通信网络、效果评估为主要内容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系统,提高作业科技含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精品粮、旱作农业和生态农业三个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确保全年不间断作业和规模化作业。建立应对抗旱蓄水、森林火灾、空气污染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健全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则。
  建设全市农业气象决策服务系统和农业气候资源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产量预报业务,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切实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重大损失。加快农业气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气象预报警报网,大力推进农村气象信息化建设,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的气象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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