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并政发〔200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晋政发〔2006〕40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我市属中纬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境内地理环境复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干旱、暴雨、大风、寒潮、冰雹、雷电、沙尘暴、雪灾、大雾等气象灾害,对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服务,对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气象事业在发展中还存在着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气象台站基础设施薄弱,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能力不强,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完善,精细化气象预报预测体系不健全,气象事业投入不足等问题。加快太原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二、新时期加快太原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坚持趋利避害并举,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奋斗目标。“十一五”期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系统,气象现代化和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能力等得到显著提高,气象服务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使我市气象事业整体实力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全国省会城市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