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嘉政发[2006]42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现将《在全市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八月七日
在全市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要求。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主要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各主抓牵头单位在认真抓好自身自查自纠的同时,一方面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一方面要对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嘉峪关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和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山资源开发)、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实施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