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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派县(市)优秀干部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职学习的通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派县(市)优秀干部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职学习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7]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大县(市)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拓宽干部培养渠道,建立健全全州政府办公系统干部轮训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机制,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决定,2007年下半年开始,选派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优秀干部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职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各县(市)要根据需要和干部培养计划,选派1名至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勤政廉洁、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列为后备的办公室或科(室)干部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职学习。
  二、选派时间
  2007年挂职学习拟分两批进行,每批挂职学习时间为三个月。第一批从6月1日至8月31日;第二批从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组织管理
  (一)为使挂职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和掌握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流程和各项业务,加强交流,促进工作,挂职干部分别到有关处(室)学习,可定期轮岗并任相关职务。
  (二)挂职学习期间,由派出单位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同时,加强平时管理和考察,随时了解和掌握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及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挂职结束时,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干部挂职期间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核鉴定材料送原单位和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或参考。
  (三)挂职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管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学习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离挂职岗位。
  (四)挂职学习干部食宿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县(市)负责。各县(市)可按出差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要解决好挂职干部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请各县(市)政府办公室将挂职学习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于5月24日10时前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径送人事外联处(联系人及电话:崔昌吉 2811085)。

  附件: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职学习人员登记表(略)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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