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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二、基础建设
  (一)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建设。于2009年底前,在市卫生局机关增设卫生执法监督科,逐步解决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机构升格问题。于2010年底前,在三镇设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负责各镇辖区内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二)改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办公条件。将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办公用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逐步予以解决。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市卫生监督所办公用房的建筑规模不少于1800平方米,镇级卫生执法监督派出机构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三)配备卫生执法监督车辆、取证工具和现场检测设备等。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每6-8名卫生执法监督人员配备1辆执法车辆的标准,逐步配备执法车辆;积极解决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取证工具、通讯设备、卫生防护设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保证日常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办、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的需要。
  (四)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网络化办公和信息服务。
  三、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一)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按照嘉峪关市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核定为24人;三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人员编制核定为6人,各镇配置2名专职卫生执法监督人员。2006年底前,三镇各到位一名卫生执法监督员。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建立一支政治素质优、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办事高效的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对所有卫生执法监督人员都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三镇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积极鼓励监督员参加学历教育,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力争到2010年,使90%的监督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二)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人才培养。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在岗卫生监督员继续教育与培训,定期对卫生监督员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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