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规范改进行政事务。以“规范型机关”建设为目标,规范行政运行过程,以管理电子化、行政网络化为提升管理水平的抓手,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实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费用。推进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审计厅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规定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接待服务,不搞超标准接待,不安排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高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七、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审
19.加强廉政教育。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现状,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廉洁从审的思想防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定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正确看待和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奉献与索取的关系,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20.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廉政工作目标、责任主体、考核措施和相关责任,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积极推行报送审计和交叉审计,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规范和加强对委托审计的管理,严肃查处通过委托审计、介绍业务等获取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组织的非法收入等违纪违法问题。对重大决策、人事安排及重要采购等事项,坚持厅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科学编制计划,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重大物资采购和所有施工项目,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
21.加强廉政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在门户网站上设置厅长信箱、廉政信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重点抓好审计组廉政纪律落实,实行“一公开、三承诺”,公示审计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实行审计廉政回访制度,做到审计组“审”到哪里,廉政回访就跟踪监督到哪里。加强对委托审计、基本建设、“金审”工程、机关日常物资采购等重要经济活动的监督。
八、倡导正派健康生活作风
22.高度重视生活作风问题。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同志要自觉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高度重视个人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争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23.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监察办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交友情况的监督,引导领导干部克己慎行,择善而交。注重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提高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