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步伐。适应国际贸易发展和国家出口政策调整的新形势,加大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外贸出口与利用外资的持续增长。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控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产品出口,扩大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高科技产品、机电产品、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支持和服务,落实好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企业扩大出口。按照“巩固传统市场、扩大新兴市场、开拓空白市场”的思路,深度开发国际市场。完善促进对外贸易的服务体系,在规避贸易壁垒、出口风险预警等方面为出口企业提供良好服务。积极扩大利用外资。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严格执行国家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和鼓励外资更多地投向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务体系,增强外商投资吸引力。完善外资大项目推进机制,加强签约项目的跟进和协调,提高项目履约率。加快推进“走出去”步伐,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兴业,进一步抓好劳务输出和对外工程承包。
(八)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构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保障。一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已改制企业运作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继续推进城市公交、供热等经营性公用事业产权改革,逐步实现经营性公用事业的市场化。二是加快所有制改革。全面落实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一批骨干民营企业尽快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力争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44%,提高3.8个百分点。三是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有关配套政策,按照放权、方便、快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核准和备案办法。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改进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办法,完善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度和后评估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研究探索并积极推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九)继续加强财源建设,不断改善金融服务。强化财政收入“两个比重”(地方财政收入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考核,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各类收入应收尽收。持续推进财源建设,突出培植税源大户,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导向作用,继续加强对骨干企业服务、支持力度,增强财源大户的贡献能力。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强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的支持,加大骨干企业培植、新农村建设、节能环保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金融运行的监督监管,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运行。
(十)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和谐济南建设。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创新社会事业发展机制,努力增加投入,完善发展政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