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水财〔2007〕9号)
各市水利(务)局:
为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和生态省建设,保障水利工程的可持续运行,根据《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现就切实加强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和水费计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实施水价改革,对于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全社会水商品意识日趋增强,水价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以供水成本为基础的水价形成机制,水费计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与水费计收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水价偏低,水价制度还不够完善;水商品市场尚未形成,水利工程供水尚未适应经营性收费的要求;农业供水收费机制和管理设施还很不完善,收费率不高;农业末级渠系老化淤塞严重,用水计量设施严重缺乏等等,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供水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改革的重点,加快建立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
二、抓紧完善水利工程供水管理机构
各地水费专管机构在名称、职能定位等方面既不统一、又不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对水费实行经营性管理的要求,抓紧完善水利工程供水管理体制,将原有的水费专管机构转变为适应经营性收费管理的供水管理机构,建立水利供水资产的委托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供水管理机构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管理、供水资产经营管理和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成本的核算工作。各地要通过对供水资产的划拨或委托管理,进一步明确供水范围,完善和规范供水成本核算体系,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供水保障为目标,做好供水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