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增加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要重点围绕济南市建设“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战略的实施,突出省会经济特点,加大对现代物流业、旅游会展业、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信息资源开发、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加快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要充分考虑服务类企业间的差异性,加快创新信贷产品,实现金融服务的专业化、特色化和多样化,为繁荣发展省会城市服务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稳步发展房地产金融。坚持以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金融调控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力度,大力支持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房建设,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推动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要加强与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息沟通,重点围绕东部新城区开发和老城提升,积极向上级行推荐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大力培育符合贷款条件的融资主体,开发创新房地产金融产品。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测分析,严格掌握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有效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三)做大做强金融产业。金融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环。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扩大金融业规模与可持续发展、金融企业提高自身效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金融创新与加强风险防范的关系,进一步认真落实《济南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开拓创新,做到在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当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排头兵”。
五、加大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政策性金融和消费信贷业务创新发展
(一)深化“信用社区”建设,促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有效落实。各小额担保贷款承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利用“信用社区”等载体,通过政府支持、部门联动,银行资金与政府担保基金、贴息资金的配套使用,坚持“点上突破”和“面上推进”相结合,简化和整合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流程,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力度,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建立银行业支持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推进“信用村(户)”建设,探索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完善和推广章丘市失地农民小额担保贷款办法,适当放宽贷款发放条件,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的支持,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劳动力转移。